全省各旅行社企业:
《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云南省旅游诚信10条措施》)已发布,标志着我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工作有了全新的重要举措,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倡导全省2000余家旅行社企业,与全行业、全社会积极协同、全面响应,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积极践行“旅游诚信我带头”行动,带动全行业诚信经营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。
一、带头立即行动,对标落实
(一)全行业快速组织企业全体员工深入学习《云南省旅游诚信10条措施》,深刻理解其重要性。严格自查整改,对照要求,尤其是合同、价格、服务、信用、惩戒等关键点,立即开展自查自纠,立行立改。
二、带头规范服务,诚信经营
(二)严守合同规范,签订合同前,全面、真实、准确告知游客行程信息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、行程安排、服务标准、费用构成、违约责任等条款。
(三)宣传规范、价格明晰。严禁“不合理低价游”、价格欺诈、欺客宰客等行为。宣传内容要清晰、完整、真实。明码实价,诚信待客。
(四)严禁擅自变更行程、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和组织游客参加自费项目。
(五)注重服务品质,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内容,确保产品安排符合承诺,杜绝强制购物等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,在行程安排、接待服务、信息沟通等方面体现诚信和人文关怀。
(六)高效处理投诉。建立健全内部投诉快速响应和处理机制,对游客的合理诉求及时响应、如实反馈,做到矛盾不升级、问题不外扩。
(七)强化从业人员管理与培训。加强对导游、领队等一线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、服务规范、专业知识、应急处置能力及文明礼仪的培训,给予导游必要的工作支持。
三、带头强化自律,共建共治
(八)自觉接受全社会的共同监督,发现问题积极开展整改。自觉遵守行业规范,严格遵守协会自律公约及诚信规范,积极参与诚信建设的相关活动和培训交流。
(九)积极维护公平市场秩序,如实举报行业内违法违规和不诚信行为。
(十)开展联合惩戒。对于行业内开展联合通报和风险提示的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,联动实施惩戒,不开展任何合作,营造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。
四、带头压实责任,弘扬诚信
(十一)企业要将诚信要求纳入企业制度,加强员工诚信教育,把诚信要求传达到每个人,落实到每个行动。营造诚信氛围,弘扬诚信文化。
(十二)做好诚信旅游的正面宣传,讲好云南故事,传播云南声音,宣传优秀旅游从业者先进事迹,传递云南文旅诚信正能量。
“诚信旅游我带头”,让我们携手共进,以诚信经营为本,以优质服务为先,共同推动云南旅游业高质量发展!